前两天有个案子,法院驳回起诉,理由就是原告在起诉前就“失联”了,根本没发过律师函。原告本人也不见了,只留下一张银行卡号,说是去给法院“投案自首”。法官一看,心顿时沉了,直接拍板不用开庭,直接把被告的账户冻结了。最终被告被强制执行,连家里的车都被扣了,还得赔给原告六万块利息,这哪是维权,简直是自投罗网啊!
大量人认定,欠了钱不还是个老规矩,催了又催,最终还得听法院的话充钱。
实际上这种“老规矩”早就被深圳的法官们打脸了。深圳有个典型案例,原告龚某欠人家两万块,天天借新还旧,根本还不上。为了拿回钱,龚某找了几个律师,花了九千多块,发了十几封律师函,申请财产保全,查封了他名下的房产和车辆,最终对方还认输了,赔了钱。
这案子最扎心的地方在于,原告竟然在起诉之前就消亡了。他发律师函时还在上海,签合与此同时也在线上,可起诉前就没了消息。法官问“那被告呢?”他回答“不知道,我去投案了”。法官问“那被告还认不认账?”他回答“不知道,反正都在上海,我不认了”。
这种“失联式维权”在那会儿是常态,目前在深圳局部地区已经被叫停了。出于目前法律对“恶意挪财产”打击得挺狠。就像那个龚某的案子,要是法院知道他在起诉前就已经启动挪资产,直接执行他的别动章,那他目前哪来的钱还?
故此,目前欠钱不还,不能再走那个“发函、起诉、保全、执行”的流程了。
起初要搞清楚,你是被“失联”逼的,还是你自己这就想跑?大量时候,那些躲债的人,根本不是怕上茅房,而是怕法院执行。他们要么挪不动产,要么挪资金,要么干脆把房子卖掉套现跑路,连个欠条都甩不出来。
你看那个龚某,起诉前就已经把房子抵押了,把车过户了,目前起诉也没用。出于此时他的资产价值已经挪到法院查不到的地方去了。
故此,要是你发现自己也被这种“失联模式”套路了,千万别急着去法院。先问问自己,要是目前立马把卡里的钱取出来,法院会不会查封?
实际上,目前的法律环境已经变了。
那会儿欠钱不还是“私力救济”,目前归于“恶意逃废债”。法官们目前执行政策挺严的,对这种“先走人、后起诉”的行为,极大约率直接执行到位。出于哪位还要你去死磕一场,人家早就预备跑路了。
还有一个现象,就是大量律师要帮人打官司,发现对象就是这种“躲债户”。律师函发出去没用,电话打那会儿是关机,微信回不去,还说要跑路。
这时候律师就得实话实说,告诉客户,这种案子执行起来特别费事,成本极高,并且大约率拿不到钱。有些律师为了业绩,要么帮客户省了自己工夫,就默认这个客户“认了”,结局最终客户被迫掏腰包。
故此,遇到这种案子,起初要做的不是去法院,而是找律师做全面评估。要看清对方的资产在哪儿,是不是已经跑路了。
要是对方已经是“失联”模式,那法院大约率会直接执行他的财产,你再去法院起诉,法院可能还会驳回,理由是“少了管辖权”要么“诉讼时效过长”。
深圳的法官实际上挺懂行的。他们知道,这种“躲债”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已经被定性了。
那会儿可能只是道德难题,目前就是“恶意逃废债”,直接适用“执行异议之诉”。
也就是说,你不用等法院判决,法院执行局自己就会把资产划扣。
举个例子,有个哥们儿的哥们儿,一直躲债,说自己没钱。
后来哥们儿的哥们儿才发现,他早就把房子卖了,把车换了,目前连身份证都丢了。结局去法院问,法官直接说:“你们哥们儿还在吗?快把卡交出来!”哥们儿的哥们儿:“我没钱!”法官:“没钱你借呗?”哥们儿的哥们儿:“我不借!”法官:“那执行!”
故此,别再迷信“发函”了。发函只能作为你启动程序的证明,不能指望它能堵住对方的嘴。对方只要不承认,发函就发不完。
目前的维权,核心在于“证据”和“资产穿透”。
要是你发现自己被“失联”套路,第一工夫就要找专业的律师,先查清楚他的财产状况。
要是他的资产已经挪,那法院的执行局立马就会行动。到时候你再去法院,可能连个开庭机会都没有,直接被冻结账户,就连影响征信。
故此,别再想着通过诉讼去“讨个说法”了,那样只会让你陷入被动。目前的策略应当是:先评估风险,看对方是不是预备跑路;要是是,那就直接找律师走执行程序;要是不是,那就告诉对方他目前的处境,让他老实还钱才是正路。
毕竟,在这个时代,法律和人性一样,没有退路。欠了钱不还是法律准你最终一点“翻盘”的机会,但一旦对方启动躲,这翻盘的筹码就彻底没了。
最终再说说,为啥目前如此难。出于欠钱难的人忒多了,大量人为了几百块的事,把自己逼到了死角。他们认定只要还上钱就行,哪位还钱哪位倒霉。结局就是,大家互相拆台,最终哪位也别想赢。
深圳的法官们早就看透了这一点。他们知道,这种“躲债”风气一旦形成,整个司法系统的运转都会变得贼艰难。
故此,他们不能放任不管,务必动用一切手段,执行到位。
要是你目前正陷在这个困境里,千万别再硬撑了。还不如自己在泥潭里挣扎,不如找个律师,把情况摆清楚,看看对方到底有没有钱,有没有资产。
要是没有任何资产,那法院执行就是你最终的希望;要是对方已经跑路,那法院执行立马生效。
总而言之,欠钱不还,目前的路不再是“看戏”,而是“走人”。别再为那些过期的律师函触动,那些人是骗你的。真正的费事,还在后面等着你去面对。